失智據點

服務對象

收案標準:

1、 臨床失智評估量表(CDR)0.5至1分,且未達失能狀態。 

2、 CDR 0.5至1分,且長照需要等級(CMS)第3級(含)以下。 

3、 具身心障礙證明,並依據 ICD-10-CM(2023年版)顯示以下碼別之一,為輕度且未失能: F01-F03、F10.27、F10.97、F13.27、F13.97、F18.27、F18.97、F19.27、F19.97、G30、G31、F06.70、F06.71。

4、 具身心障礙證明,ICD-10-CM(2023年版)碼別為上述類型,且CMS等級為第3級(含)以下。

服務項目

遵照衛福部公告服務項目:(1)辦理認知促進、緩和失智。(2)照顧者支持團體。(3)照顧者照顧訓練,普及失智社區照顧服務。(4)共餐活動。(5)安全看視。

服務申請

提供專線電話及單位協助申請:(1)臺中市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轉介申請。(2)耆老林失智據點專業人員評估及申請04-2251-9679、04-2386-3730、0900-619019。

服務區域

以在地化可近性之服務範圍:西屯區就近區域。

收費標準

(1)遵照衛福部公告之收費標準,符合資格者,據點服務費用部分由政府補助,交通費須自理。如參與共餐者餐費酌收差額。(2)個案如經專科醫師檢測失智症併有BPSD分數兩項(含)以上者,將酌予補助/收費。

服務時間

同各機關行號作業時間服務:週一至週五:08:30 ~ 12:30、13:30 ~ 16:30。